炎悯华对于这个故事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大公子务实。”
先学吃饭这句话,毕竟到哪儿,吃饭这件事都是第一要紧的。
“不过我瞧着三姑娘一路行来,很少同当地的百姓说官话,都是用他们的乡谈来交谈的。”风淩彻满是佩服的神情,“姑娘真是多才。”
“没什么难的。大公子若也是自小在炎州长大,也会。”
“这可未必了,风州境内也有好几种乡谈,我却一直没有学会过。听我的先生说过,人各有天赋,有些人在语言上深有天赋,我想,三姑娘应该就是这样的人吧。”
与炎悯华同行几日,风淩彻言语上也开始有些随意起来。他发觉炎悯华其实十分矛盾,如火一般的暴脾气,又有冰山一般生人勿近的性情,实际上却很会不动声色地关照人。
比如,昨夜离开前,寻了一瓶上好的伤药给他,说是军营里常用的,药效十分显著。一来给他用在伤口处,一来风淩徳骑了一天的马,走路姿势有些别扭,给他用在磨伤处,能镇痛止血。
风寿闻过,里头的用材都是满珍贵的药草。
这一路上虽然炎悯华说话有些直,却没有真的让他们难堪过,反而处处留心关照几分。
刀子嘴豆腐心,这是风淩彻给炎悯华下的定论。
“这么说来,大公子的天赋必然是长袖善舞吧。”
“那可真是谬赞了。”风淩彻笑得十分爽朗,一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口,又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炎悯华微勾唇角。
风淩彻感慨道,“这一路行来,炎州的确是富庶之地,鱼米之乡,所到之处,皆是安居乐业的景象。孔子所言大同之世,稍稍可向往之。”
“风大公子这般感慨?孟武司冥早年争战四方,如今的风州也再难听见刀兵之声。不动刀兵,自然境内四方安民,对吗?”
“三姑娘是聪明人,天下未有一统,如何真的会有不动刀兵之日呢?”
“动不动刀兵,只在于人心是否不足,不想求他人之物,自然少有争端。”
风淩彻笑笑,“三姑娘巾帼不让须眉,胸中自然怀有大志,难道就不想看到天下一统的太平盛世吗?”
“大公子这话,有些自相矛盾了。”炎悯华淡淡道,“天下分或是不分,百姓们的诉求都只有一个,那便是能安稳得活下去。方才公子还言说羡慕炎州百姓安居乐业,一眨眼的功夫就忘了?”
“姑娘没有说实话。”
“实话就是,炎州百姓,安居厌战,但若有人想要觊觎脚下的土地和怀中的妻儿,那我炎州也不会害怕。”炎悯华看着风淩彻,“大公子应该也不会希望有这么一天发生吧!”
“现在,当然,不希望。”
言下之意,就是以后,会有那么一日的。
真是嚣张又傲慢。
风淩彻补充道,“与谁为敌,我都不会希望与三姑娘为敌。”
炎悯华身为司炎的女儿,手中又握有斥候军的实权,奉承的话听得很多,自然不会把这话放在心上。
“你们此行不已经是把我变成敌人了吗?”
“所以,有些后悔。一路上想着如何才能让三姑娘消气,化干戈为玉帛。”
炎悯华心里是有些不屑的。
只要风州还有野心,与炎州就不可能真正化干戈为玉帛。而显然除了孟武司冥以外,风淩彻也同样想要吞并炎州。那么风州之内,持有此想法的也绝不会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