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到半年,李宝珠还没说什么,王轲就先受不了了。
他是喜欢李宝珠没错。
李宝珠是个千金小姐,眉目如画,风姿高雅,盈盈而立,人不胜衣,像一株半开的百合花,那样的清纯美好。
王轲记得初见李宝珠的时候,她一身华服,笑容甜美明媚,明显和靠给人抄书为生的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娇小姐却爱上了一无所有的他,宁愿不要荣华富贵也要和他在一起。——他怎么可能不动心。
可是,经过这半年多的时间,没了胭脂水粉,锦衣玉食,整天为生计操劳的李宝珠不仅皮肤变黑变粗,整个人异常憔悴不说,高雅文静的气质也被穷苦的生活差不多磨光了。
而他喜欢的是举止优雅,谈吐不凡的她,而不是现在这个粗俗无礼,俗气的要命,为了几文钱跟人斤斤计较的小妇人。
更何况他原来虽然过的清贫,但好歹有个落脚地儿,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抄书的钱虽不多,却也足够支撑他的日常开销了。
可私奔到这里后,没房子没土地,他抄书的钱全用来交房租都不够,更别说他还要专心备考呢,没多少功夫抄书了。
李宝珠挣来的钱,只能勉强维持两人的温饱而已。
生活质量跟原来一比差远了。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用脚趾头都能想的出来。
无非就是王轲在考上进士后再没回来,只派人送回了一包银子并一纸休书。——而当时李宝珠已经怀了七个月的身孕。
因为孩子的缘故,再加上这段时间的苦日子,让她成熟了不少,所以王轲的绝情虽李宝珠痛彻心扉,却也没寻死觅活。
在痛哭了一场后,李宝珠好好过起了自己的日子,发誓要活出个人样来。
可有句话说的好。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一个年轻女人单独扶养孩子要面对多少流言蜚语就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