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秦韵带着于同从天都峰下到半山腰处,在一片宽阔的草地上停了下来,拿出不少带来的食物,给于同过了个生日,而后就下了山,回到了他们定好房间的旅馆。
于同有些不明白秦韵为什么要下山,不由问道:“妈,山上不好玩吗?我们为什么要下来住啊?”
秦韵道:“山上是不错,但不能总在山顶上睡吧,今天休息一下,我们明天再上山!”
于同笑道:“那我们明天就不下来了好不好?还有好多山峰没有去呢,找一处风景好的,晚上就留在那里,早上我们再来看日出!”
听到他又说起看日出的事,秦韵脸上又红了,有些慌乱的道:“不行,山顶风太大,晚上也冷,总在那里过夜会生病的!”
说完不再理会于同,拿着带来的笔记本电脑先回自己的房间了。
接下来的一周,二人把黄山各个风景区逛了个遍,每天都是早晨上山,傍晚下来,于同也没敢再提什么“看日出”的事。
这几天,秦韵白天玩的时候依然快乐得像个小鸟,可是于同敏锐得发现,妈妈跟以前有些不同了,具体是什么不同,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是在她的眼睛里,不时会露出一丝寂寞与幽怨,于同有时晚上因为担心而观察她时,还会听到她的叹息声。
终于在第五天的时候,于同发现了一些东西,那天,他们正在山上转的时候,有一对情侣相互搂抱着从他们身边经过,于同在那一刹那看到了秦韵的眼神,那是一种很奇特的眼神,有一些羡慕,还有一些期盼,但紧接着秦韵又下意识得看了他一眼却让他不明白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有一点他可以肯定,那就是,妈妈觉得寂寞了!
难道,妈妈想找个男人?想到这一点,于同不由心里一阵疼痛,想象着以后,秦韵找到了另一个心爱的男人,组建了另一个全新的家庭,然后就是和自己慢慢的疏远,于同感觉心就像被一根很细的绳子紧紧勒住,又是疼痛又是憋闷!
但不管怎么说,秦韵在于同的心里始终是第一位的,只要她能快乐,于同愿意承受任何痛苦,于是于同联系了天一,让他帮着物色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三十到三十五岁的男人,准备回去后带他和秦韵见一面。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于同和秦韵也开始动身返回苏市,在最后的这几天里,于同发现秦韵越来越不对劲了,快乐越来越少,忧愁却越来越多,只好又联系了天一一下,知道他已经找到了一个人,那人三十四岁,是一个高中老师,几年前老婆生孩子时难产,母子同时出了意外,从此他便一直没有再找,那人很是老实,以前对老婆也是体贴无比,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好男人。
于同也用神识看了一下那个男人,长相高大帅气,虽然不是完美,但也勉强能配上秦韵了。
回到家后,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于同就出去了,比秦韵起得还早。于同早就和天一说好了,今天在于同家附近的一家早餐店见面,一起吃个早饭,于同也能了解一下那人。
等了不大一会,天一和那人就来了,在于同的身边坐了下来,他们这一桌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虽然他们都是男人,但两个年龄大的都是高大帅气,一个少年也是俊秀异常,特别是天一,虽然认识他的人不多,但他久居高位,身上自然而然的散发出一股常人无法具备的气势,别人多看他几眼也是很正常的事。
坐下后,天一便给他们介绍道:“于同,这位就是我和你说过的李锋老师,哈哈,和我的名字倒差不多,李老师,这个小家伙是于同,我公司一位经理的儿子!于同啊,李老师可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你以后可要多多跟他学习哦!”
李锋面对着天一,有些紧张,也有些敬畏,不过这也很正常,以天一现在的身份,世界上除了极少数的人,都是需要仰望的。那李锋见天一夸奖他,有些诚惶诚恐的道:“郑总过奖了,我算什么优秀,跟郑总一比,差得太远了!”
于同不由皱了一下眉头,有些不满的看了天一一眼,这人怎么看也是个马屁精的样子,怎么天一还把他夸得这么好?天一倒没有觉得有什么,他身为堂堂亚圣级人物,入世后也快速的成立了强大的永恒集团,在哪里那是受人尊敬的大人物,因此没有觉得这人的马屁有什么不对。
于同也只是有一点点的不满,毕竟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会拍马屁也能比别人过得更好一些,虽然自己是不用,但也不能太强求别人,便点头道:“李老师,相信今天找您来的原因,郑总已经说过了吧,我两岁时我爸爸就出意外去世了,十年来我妈妈一个人拉扯我长大,我很爱她,想让她过得更好,因此想找一个能照顾她一生的人,听郑总说,李老师是整个苏市都难得的好男人,所以想跟您认识一下。”
李锋却皱眉道:“这个,郑总倒是没有跟我说太清楚,只是告诉我要见一个朋友,不瞒你说,自从我的妻子死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了,所以,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