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凤客栈。
人还是那样的多,生意还是那样的火暴。
国主国母换了一身行头,听说那个把摄政王说成强盗的人就住在这里头,若不是为了朝凤国的未来,他们也不会下到这客栈里来了。
常公公也爱到这里来,毕竟这里是都城之中难得的高档的地方。
“国主国母,你们看这个地板,听这里的老板说都是从太湖打捞出来的,……还有这柱子,都是进了深山老林里头用的最好最粗的木头,还有这帘蔓,听说都是一尺百两的。”
看看这规格,看看这品质,就是不一样。
还有这里的掌柜的,听说文武双全,还有这里的小厮奴婢,也都是识得字的,没有一个白丁,真正做到了高雅与奢华同步。
难怪上回考生们的宴会要在这里办了,看看这里的气氛,简直就是读书人的好地方啊。
国主和国母频频点头,同意常公公说的,不过他们更看中的是这朝凤国的老板,他可是实打实的朝凤国人,他们国能有一个这样有财力有实力的人,他们是很开心的。
不过,“那人的眼光也不错,知晓这里是个好地方所以才来这里落角。”
“我倒是觉得他更有钱。”
这间客栈比别个客栈的收费要高出许多,别个若是要一两银子一晚的,这里便要十两银子,要知道这十两银子可是一个庄户人家一年的开销,也就是说住在这里一日便要用掉人家一年的花销,所以,这里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住得起的。
不多时,这里的老板上前而来,恭敬相迎,礼貌的问道,他们是住店还是用餐?
说是客栈,其实也是一个大酒楼,而且这里的饭菜极好吃,别个地方吃不到,不过更出名的是这里的火锅,与人是铁的饭铺子里的火锅有得一拼,而且这里更贵。
想到这里,他们又不禁感叹叶千落的手段厉害,这个人是铁铺子在这里开了十多年之久了,他们都城里头也不是没有人开这一样的饭铺子,可是不知为何都干不过他而纷纷的掉落下来。
不过说得也是,这怎么干得过人家?叶千落那么有钱,丝绸布庄,果园酒庄,田里的米粮,菜地里的青菜,就连山上的牛她也有涉猎,呵呵,也就是说,他们身上的衣食住生每一样里头都有她叶千落的一份。
国主想到这里,不禁嫉妒了起来,若是他们朝凤国能有一个这样的能人该多好啊?他也就不用在这里发愁怎么对付摄政王了,他便有那个直接杀了他的底气。
“别想了,人家的儿子是大都国的皇帝,我们算什么?无亲无故的,别个凭什么把白花花的银子让我们花?”国母清醒的道。
国主砸了砸嘴,“我这也不是想像吗?我又没说让她分点钱给我们?……不过,我觉得我们的儿子不错,朝凤国在他的手上也一定能够风升水起。”
呼和飞云,一个以前他看不上的儿子,现在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他儿子身上,因为他近日所做的这一切都很合他心意。
国母呵呵一笑,“不是我贬低了自己的儿子,像他这样的还真的比不过叶千落他们。”
人家要财有财,要人有人。
再加上叶良他们一个个的能干之极,还有他们有两大优质的学院,国子监和鹿山学院,这两大学院里出来的学子一个个的都是良将良才,啧啧啧,这是他们朝凤国不能比的,也比不上的。
所以……,连想都不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