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是一个多月过去。
唐小糖最近总是感觉嘴里、爪子上都痒痒的,知道自己是在长牙长指甲,她也毫不客气的在黎瑾的房间里寻找一切能磨牙磨爪子的东西。
大理石长桌?不好,太硬!羊毛地毯?不好,太软!红木桌子?这个可以!
于是那张巨大的桌子上留满了她长长的爪子印和牙印。她最喜欢用爪子勾丝绸窗帘的丝,然后就看见那昂贵的丝绸窗帘下面经常抽丝皱成一团。
有的时候她也会在床上跳来跳去,把床单弄得乱七八糟,由于黎瑾有洁癖,她有时候还会把自己浑身弄得脏兮兮的,然后在床上打滚,最后再无辜的看着他叫。
“喵呜!”
朕是无辜的,这都不是朕的错,都是它们的错!是它们先动的手!
想要住进他的心里,让他在乎起来,就要不断引起他的注意,在他面前刷存在感,让他记忆深刻。而目前她最好的方法,就是——想办法惹毛他。
可黎瑾偏不吃这一套,他每次都是笑着摸摸她的头,然后叫人去换上新的,还和她说:“小白,没关系,你随便抓,不够了再买。”
所以说土豪最讨厌了。
这一招行不通,那就来下一招。
平静了几天的唐小糖决定再次出招。
由于在黎瑾这座堪比城堡的别墅里唐小糖有着绝对的自由权,不管去哪里都不会有人拦着,包括黎瑾的书房,所以在某一天,当黎瑾翻开自己第二天要用的文件,然后发现上面许许多多的梅花印的时候,已经有所准备的他很平静的叫君泽去再做一份。
君泽看着满文件的猫爪印,嘴角抽搐。
拜托老大,你知不知道这份文件有多重要!做起来又有多困难!他辛辛苦苦熬夜三天三夜才写完这么一份,你就这样轻轻松松一句“再去做一份”,你造不造他真的会奔溃的!
走到门口,君泽刚打开门就看见那只毁掉了他三天心血的罪魁祸首正蹲坐在地上,尾巴在身后摇啊摇的。看到他,它金色的眼睛只是扫了他一眼,接着就很不屑的迈着优雅的脚步竖着尾巴大摇大摆走进房间,完全无视了他。
君泽:“......”这个小混蛋,到底有没有毁了人家心血要感到惭愧的觉悟?
后脚轻轻一踮,唐小糖轻松的跳上了桌子,蹲在黎瑾面前就开始大声叫起来。
“喵喵喵喵喵!”
朕饿了,你这奴才怎么还不给朕上吃的?!你是要饿死朕吗?
今天唐小糖要断奶,所以早上就没喝奶,现在她肚子早饿得咕咕叫了,就等着黎瑾拿吃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