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贼也讲规矩,八成能招人笑。
但九流旁门流传至今的算下来有哪个能比“盗门”更长久?
哪怕是教化苍生的三教之流掰掰手指存世也不过千百年的光阴岁月,可贼呢?
打从有人的那天起就有贼了。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要知道旧时天底下的无本买卖大多可都被归为“盗门”一类。大到那横行一方的绺子响马、江湖大寇,小到偷鸡摸狗的蟊贼,再有什么走飞檐的夜猫子,挖坟掘墓的倒斗摸金,都在此列。
有句老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放在这里倒不如说有人的地方就有贼,似那足下之影,相对相生,不可分割。
到底是一代代传下来的行当,有人嗤之以鼻,有人却引以为豪,有人传,那自然就有规矩。
贼,也不例外。
何为规矩?
盗亦有道。
……
辛巳年,蛇年,岁末。
北边某座偏远小城的火车站里,顾朝云提了提深色毛衣的高领,奈何紧了又紧偏偏冷风还能顺着缝溜进来,冻得人缩脖跺脚,不停哆嗦。
好在他提前还备了件军大衣,等裹严实了才觉得好受不少,然后挑了个位置坐下,老神在在的打起了瞌睡。
只是这手一直就没露。
有人说“贼”可分三流,万变不离个“巧”字,眼巧、手巧、心巧。
入行先练眼力,打猎先圈羊,挑的好了猎物自然就肥,挑不好那就只能白费力气喝西北风。
眼力再次点儿的,摸了同行或是盯了便衣,丢脸就算了,牢狱之灾铁定跑不了。
故而这一行也多有讲究,想当贼,你得先有对灵透精明的招子。
再说手巧,人的双手因各行各业不同十指也多有僵拙,练的自然是个技术活,灵活多变,只求暗手,绝不能搁明面上来,讲究的就是个神出鬼没且绝不拖泥带水,四个字,干净利落。
至于最后的心巧,那就不一般了,能成气候,啸聚一方,可做贼首。
想想也能明白,一个人再能耐终究不过是单打独斗,人力终有穷尽,指不定哪天一个不慎,栽了跟头,哪能比得了一群手下弟兄帮衬。
如何帮衬?
有人眼力高,有人手段巧,各有长短,这些人若是单打独斗可难出头,但要聚在一起就另当别论了,这叫聚势。
除此之外,早些年还有个不入流,那就是“窃”。说白了就是不通规矩的货色,翻门撬锁,也不挑食儿,像是饿极的耗子,逮啥偷啥,如此便有个七盗八窃九娼妓的说法。
但如今这年头,盗、窃可不分家。
顾朝云打了个哈欠,绒领帽檐下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轻抬,已悄无声息的从左到右瞟了眼候车室里进进出出的人。
两个挨一块儿的袖筒再一退,这滑出来的两只手竟细腻似油膏白玉,柔若无骨,纤长秀气的指节嫩如春葱,一看就知道是五指不沾阳春水的主。
可惜藏了一半露了一半,没到厉害时候。
真正的高手,是瞧不见手的。
他六岁就通晓这一行了,先练的眼力,跟着家里的老爷子走飞轮,在火车上长大。
要知道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火车上才是真的鱼龙混杂,故而没少和各路牛鬼蛇神打交道,也是在火车上他见惯了天南地北的四时风物,懂得了什么叫人情世故,尔虞我诈。
北到漠河,南至三沙,他是真的一步步走遍了俗世大地,眼力更是练的炉火纯青,好似那孙猴子的火眼金睛,打眼一瞧,甭管你是精是怪,是正是邪,只要不是咽了气的,哪怕你心窝窝里有颗七窍玲珑心,他都能一眼从里到外看个通透。
但老爷子也只准他练眼力,说是这世道但凡能从众生百态里瞧出个人心险恶也足够他一生平安无忧了,可要是敢自己圈羊打猎,就打断他的腿。
十四岁前他没下过火车,吃喝拉撒睡都在上面。
可十四岁那年正月,也是在北边,老爷子丢了对招子,两手食指被人截去。
那人姓李,额有青记,是个跛子。
打那以后,顾朝云领着老头下了火车,开始读书。
其实真要说起来,老头跟他压根没半点血缘关系。
起初他稀里糊涂的穿越回2001年,还以为这是要赶上大时代潮流,抓住机遇,走上人生巅峰的节奏。谁成想眼睛一睁就在人贩子怀里,而且那手段邪乎的厉害,别的姑且不说,易容、缩骨他可是实打实的亲眼目睹,还有拳脚功夫,当场就尿了人贩子一手。
这哪是什么重生神豪,分明是武侠世界,国术江湖。
要不是老头半道把他给救了,指不定现在沦落街头,拖着残缺不全的身子骨乞讨卖艺呢。
而且越往后他越是觉得这世界和自己认知的2001年不大一样,虽说相似,但压根就是两个世界,而且还有些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