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夜,城市灯火辉煌,最高的大厦顶上,两个男人俯瞰着这个热闹的城市。
一个男人大概是中年了,连呼吸都透着沧桑,他的手搭在围栏上,望着远方最亮的灯,灰色的条纹衬衫没有扎进西装裤里,衣角被晚风扬起。隔着一层衬衫,仍然能感受到钢铁的冰冷。
他叫羊城。
站在羊城身后的男人,是个年轻人,白色的短袖在灰蒙蒙的灯光中仍然没有丝毫的暗淡,利落的短发,衬得活力无限。
他叫羊弃。
“你找到了?”羊城没有回头,问羊弃,“还是放弃了?”
羊弃走上前去,站在羊城身旁,“你觉得呢?”
羊城问:“你究竟有什么东西要忘记?”
“你现在相信了?”羊弃咧嘴笑。
羊城突然崩溃大吼,“我不相信!我只希望你能正正经经过日子,成家立业,不要整天鬼混!这已经是多少次了?!!!警察局的人都快认识我了!”
羊弃仍然嬉皮笑脸,“哥,别这么生气,小心身体,我这次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你说,是什么原因会让你去跟踪一个高中生,被人家当作变态?你还跟着了一个月?你说!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干出这种龌龊的事情!”
“这件事情,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不过我已经弄明白了,你先冷静冷静,”
“我很冷静!你就快三十了!能不能成熟一点!”羊城无力瞪着他,“就不能让死去的父母亲瞑目吗?”
“哥,你还是不相信,”羊弃收起笑脸,面无表情,声音冷淡了很多。
“我相信什么?相信鬼神?相信前世今生?”羊城深呼吸,从小弟弟羊弃就是比较奇怪,他按照父母的叮嘱,从小到大都包容、疼爱这个弟弟,可自从父母去世后,羊弃就越发不像话,“好,你说,你究竟要忘记什么?”
“哥,”羊弃还抱着希望,耐心的说:“那个传说,其实还有后半段、”
“够了!”羊城使出全身力气吼完这一句,慢慢向门走去,“你,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