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只盼你到时候莫要心疼才好啊!听得那中年男人之言,兰斯洛特得知那冤大头钱袋子鼓满,不由微微颔首。
而后,这才把两手朝后一背,脑袋一昂,鼻孔朝天,迈着老爷步,脚下一撇一撇,摇摇摆摆地往前行去,那中年男人见此,遂在旁引路相陪。
……
这是一幢独栋式的建筑,占地几百来方,尖顶,双层,上层略小,底下并有人肩高的围墙,圈起前后院落。
这栋建筑便正正位于十字路口的广场中央,瞧来恍若孤岛一座。当然了,它可不是什么牛逼的钉子户,而是一间酒馆,不过能建在这般地段,想见主人家也是足够的牛逼,能量不小。
酒馆有一个令人心痒灵骚的名字,只见得那院门外的围墙上嵌着一个铁制的直角架,横椼铸作波浪形状,椼下则竖挂着一面木制的招牌,上书“玫瑰夫人的红唇”。
院墙无门,沿着一条石板路入内,路两旁的院中栽种着成片的玫瑰花,可惜现下花期未至,徒见密刺茎丛,予人遥想遍开时的芬芳。
行进十数步,始到得正门处,门前是四五级的台阶,但见得那整座酒馆的底下尚垫有三尺来高的砖石基座。
步阶往上,径行入里,酒馆的生意不错,内里装饰虽已作旧,却是洁净宜人,来此的多是些小贵族、商贾、旅客,不似寻常酒吧那般乌烟瘴气。
酒过三巡……或者说是盘高四尺,只见得酒馆内靠窗位置的一张桌台上堆着满满当当、高达四五尺的盘碟,而在那桌旁,兰大老爷正自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拍着肚皮歇气儿。
大老爷打了个饱嗝,似是省起了甚么,转头对着一旁有些儿目瞪口呆的中年男人道:“对了,都光顾着吃喝了,还没请教。”
那中年男人无奈一笑,什么叫作饿死鬼投胎,他今日总算是见识了,他道:“我叫弗伦迪。”这时,他亦是想起来自家光顾着看了,也还未曾请教面前这饿死鬼的名号,连忙问道:“还不知道兄弟高姓大名,如何称呼?”
“某家兰斯洛特。”兰某人道。
“原来是兰斯洛特兄弟。”那弗伦迪瞥了一眼桌上兰某人的光荣战绩,笑道:“我平生最喜与人结交朋友,这交往的人多了,倒也因此练就了点儿观人的小本领。”
他又道:“兄弟不仅仪表非凡,这肚量更是非同凡响,实是能装日月,如天地一般宽广,果非常人,今日能与兄弟结识,是诸神的指引安排,幸甚至哉。”
“唔,看你小子衣着光鲜,想来是非富即贵的了,竟也愿意与某家这平民来往,倒也难得,也罢,看在这顿饭的份儿上,某家便交你这个朋友了。”兰斯洛特大剌剌回到。
那弗伦迪闻言,顿时面露欣喜神色,当下唤来侍应,吩咐撤盘上酒,意欲同兰某人来个一醉方休。
兰斯洛特斜眼一瞧,见这厮神情、眼光不似作伪,也无勉强、暗藏厌恶,确实是欢喜颜色,想想便也不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