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林秋妮一点都不领情,比起杜思远为自己费心准备的惊喜,这简直屁都不如。
林秋妮抓起汽球往外面扔,没想到汽球下面,还放着一本厚厚的精品杂志。
林秋妮顺势想将那本杂志也扔了,但手刚放在杂志上,她愣了一下。
杂志上的封面人物,竟然是自己!
我什么时候上杂志封面了?林秋妮疑惑地拿起那本杂志。
杂志名叫《心动》。
什么《心动》?我怎么没听说过?
林秋妮翻开杂志,扉页上写着:“全球仅此一本,送给让我最心动的女孩子,林秋妮!”
林秋妮明白了,又是李天佑捣的鬼!
她想扔了,但又很好奇,想看看里面都是些什么内容。
翻到第一页:上面有一张自己以前在卖猪肉时的照片,老爸那时也在旁边帮忙,她切了半天肉,额头上流了许多的汗,但表情却很可笑:噘着嘴,挤着眼。
林秋妮似乎记得,老爸当时在劝自己去复读,她不同意,所以噘着个嘴……
照片上配的有文字:“书呆子第一次见杀猪妹,就忍不住心动,想过去哄哄她。”
翻到第二页:仍是自己在闸北菜场的照片,一个无赖在骂扫地的阿婆,林秋妮冲过去,一脚踢了上去……虽然是手机拍的,但很有艺术感觉,林秋妮看起来像个侠女。
看着照片,林秋妮笑了,看姿势,自己都可以去拍武打片了。
照片上配的文字是:“书呆子进驻闸北菜场卖土豆的第一天,看到杀猪妹的仗义,好心动,她自己看起来都那么娇弱,却这么嚣张,不过只要有我在,以后有谁敢欺负她……
再翻下去,每一张都是让李天佑心动的照片:
有林秋妮仰天大笑的。
有林秋妮挥舞着杀猪刀得意忘形地在切肉的。
有林秋妮看到好吃的,吞口水的。
有林秋妮面对来买肉的贫困老人,她悄悄地又切一小块肉扔进人家菜篮子里的。
有林秋妮急着上厕所,捂着肚子跺着脚在闸北菜场那个小厕所门口排队的。(看到这一张,林秋妮皱了皱眉头:晕,怎么这也给我拍上了!)
……
林秋妮看着感慨着,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生活中的样子,没想到全在这本杂志里。
怪不得,以前和李天佑在一起的时候,这家伙总喜欢拿着他的破手机拍来拍去,原来都是拍自己啊!
林秋妮继续翻。
内容太全了,几乎可以作为自己的照片日记了。
她背着五十万现金去吃饭。
她和乞丐们混在一起。
……
除了李天佑受伤的那段时间,几乎就没有断过。
一直翻到最后一部分,却是空白。
林秋妮心想,最近在一起的事挺多啊,这家伙怎么不拍了?
带着疑问,林秋妮翻到了杂志的最后一页,上面写着一段话:
“书呆子忽想不拍了,因为和杀猪妹在一起,让我心动的镜头越来越多……现在,杀猪妹的一举一动,对我来说,都是心动……事实证明,书呆子爱上了杀猪妹!这本杂志已经装不下所有的心动了,书呆子只好把这些心动,放进心里!
“杀猪妹!我爱你!生日快乐!”
看着这些,林秋妮心里热乎乎的,眼睛酸酸的。
她虽然也臭美,但她知道,自己永远都只是菜场里一个不起眼的杀猪妹!
无论再多的钱,也洗不掉自己那与生俱来的粗卑。
无论参加再多的上流活动,也摆不脱自己骨子里的流氓本性。